四川法制在线成都10月28日讯 据四川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四川省委批准,省纪委监委对南充市交通运输局原党委书记、局长刘本良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刘本良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任人唯亲;违规从事营利活动,搞权色交易;将公权力沦为谋取私利的工具,甘于被“围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
刘本良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四川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刘本良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免去其六届南充市委委员职务;终止其南充市第六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