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在线凉山10月26日讯(通讯员 张酥苓) 近日,凉山州德昌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德昌县公安局制发检察建议书1份,督促公安机关严格依法履行职责。
在办理唐某某等人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一案中,承办检察官通过审阅原始案件材料、公安机关接处警登记表、受案登记表、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同时走访相关单位,发现公安机关存在查处不及时、立案后久侦不结、不如实立案、治理不到位等问题,未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促进司法公正,经检察长阿木尔举同意,有针对性的向德昌县公安局发出检察建议书,建议德昌县公安局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依法办案、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完善内部监督的机制、制定治安管控措施,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德昌县公安局收到检察建议书后高度重视,表示将认真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整改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