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在线成都讯 日前,经成都市委批准,市纪委监委对成都兴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副董事长,成都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李善继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李善继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对抗组织审查;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违规经商办企业;将公权力沦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承揽工程、业务经营等方面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
李善继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成都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李善继开除党籍处分;由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