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在线宜宾讯(通讯员 汤国淮)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对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的政策方针,加强对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的的帮教,促进矫正对象恶习、陋习行为的改造,使其早日回归社会。2020年9月21日,宜宾市兴文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刘洋到兴文县司法局参加社区未成年服刑人员入矫宣告仪式,对入矫宣告过程进行法律监督。
在宣告仪式上,兴文县司法局工作人员首先告知了社区矫正人员依法享有的权利义务、应当遵守的法律规定以及违反规定的法律后果,然后向矫正人员宣读社区矫正方案,要求矫正人员要服从管理,认真学习规章制度,积极参加社区公益活动,主动接受教育改造。入矫人员进行了入矫宣誓,表示要严格遵守社区矫正的相关规定,积极配合监管部门,参加法治教育,接受社区服刑改造,争取早日回归社会。
刘洋对入矫人员进行了教育训诫,告诫其要珍惜司法机关给予的社区改造机会,积极配合社区矫正工作,遵守社区矫正的规章制度,彻底改过自新。
兴文县人民检察院扎实开展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与县司法局协商制定适合未成年人的社区矫正方案,帮助未成年服刑人员早日完成社区改造。下一步,兴文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帮教救助,给予未成年人更多的检察关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