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位于四川省东北边缘,毗邻陕西省汉中市和四川省广元市,辖48个乡镇、522个村、86个社区,幅员面积3383平方公里,总人口70.36万人,是全国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2014年,全县共有贫困村156个,贫困人口88348人,占当年农业总人口的15.9%。通过5年时间的聚力攻坚,到2018年底,全县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达到11998元,同比增长9.8%,所有贫困村、贫困人口全部达到脱贫标准,成功接受省级三方评估和国家验收,全县整体脱贫摘帽。
脱贫攻坚五年来,南江县司法行政系统紧扣“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主线,以“法治护航、精准扶贫”为抓手,突出“五个到位”,积极推行法治扶贫“三到三免”,把做好法治扶贫作为检验司法行政系统服务民生、勤政为民的试金石,动真情、谋良策、出实招、办实事,全面提升法治扶贫工作质效,为全县高质量脱贫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具体做法
1、法治宣传到位。以乡镇司法所、基层法律服务所为主体,以“五送三下乡”活动为依托,深入开展“送法进乡村”活动。文艺搭台、法治唱戏,传播法治文化、弘扬法治精神,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把农民关心的与“三农”相关的法律知识、涉农政策送到农民手中。利用支部共建、党员活动日、帮扶干部入户等契机,进村入户向贫困群众宣讲党的扶贫政策、扶贫资金使用、婚姻家庭、抚养赡养、土地山林纠纷、社会保障等农村中常见的问题,增强了困难群众的法律意识,引领村民合法致富。2019年以来,各司法所、法律服务所以春节、综治宣传月等时间节点为活动抓手,开展“送法下乡助春耕”、“情暖农民工”等各类主题法治宣传活动80余场。打造朱公乡杨岭村、下两镇江口村等法治文化墙12个,建立村级农家书屋500余个,村级法治宣传阵地基本形成。
2、“法律明白人”培训到位。“三注重”落实法律明白人“全覆盖”。一是注重发掘选拔。在贫困村两委干部、村民代表、退休党员、致富带头人和受教育程度较高的村民中,重点培养看得懂法律、讲得出法理、用得来政策的“法律明白人”近2000人。二是注重培训教育。将“法律明白人” 教育培训纳入年初依法治理工作要点,作为考核各乡镇、部门依法治县工作重要内容。依托县级普法讲师团和村法律顾问、农民夜校等师资,采取集中讲法、以案释法、咨询解法等方式,强化《宪法》、《婚姻法》、《反家庭暴力法》等农村常用法律法规及扶贫政策的宣传教育,有效提升“法律明白人”的法律素养和依法解决矛盾纠纷能力。三是注重作用发挥。充分利用“法律明白人”与困难群众“离得近”“叫得应”的优势及矛盾纠纷调解员、政策法律宣传员、维护稳定情报员作用,一旦发生矛盾纠纷,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疏导化解,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同时将捕捉到的综治信息和不稳定因素及时上报,为上级决策提供有力依据。
3、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到位。组织全县所有律师(含公职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人民调解员,对全县48个乡(镇)522个村(居)分片包干,围绕宣传、咨询、法律服务、矛盾纠纷调处四项职责,结合扫黑除恶、矛盾纠纷大排查和大化解活动,逐村开展法治体检。对村(社区)各类矛盾纠纷、不稳定因素进行全面梳理摸排,及时跟进化解,2019年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2950件,受理率、调解率、成功率均达95%以上,为顺利脱贫摘帽营造了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4、法律服务到位。将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法律咨询、公证等法律服务事项列成“法律服务菜单”,由群众根据需求“点餐”,然后由司法行政系统、乡镇、部门的法律专业人士提供法律服务。依托“一村一法律顾问”,以“法律事务咨询、矛盾纠纷化解、困难群众维权、公共法律服务”为功能定位,全县建立起1个公共法律服务中心、48个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522个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开通困难群众法律服务“绿色通道”, 落实“一小时法律服务圈”,使广大群众均能方便、及时、高效享受法律服务。实施“法律服务+产业发展” “法律服务+危房改造” “法律服务+法治监督”工程,为乡镇、村及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法律论证、权属公证、司法鉴定等专业法律服务,确保脱贫攻坚各项工作有“法”可参,有人可“问”,为扶贫项目、资金落实保驾护航。法治扶贫“三到三免”( 法治宣传到位、法律服务到位、依法治理到位,公证免费办、顾问免费派、官司免费打)先进经验在全省推广,为保障贫困群众合法权益,服务基层社会治理发挥了良好推动作用。
5、特殊困难人群帮扶到位。针对社区服刑人员、安置帮教等特殊困难群体,积极协调、多方争取,通过落实低保、危旧房屋改造、民政救助、特困救助、产业扶持、就业培训等,解决其回归社会后在生产生活中的具体困难,使他们树立改过之心,明确改造目标;树立感恩之心,激发改造热情;树立责任之心,规范自身行为,真正融入社会,降低重新犯罪率,有力促进了社会稳定。
二、存在的问题
1、基层法治宣传教育覆盖不全。一是由于大量农村青壮年外出务工,家中仅有老、幼、妇人口留守,文化水平及法律意识普遍偏低,法治学习能力较弱,贫困人群更为明显。二是我县属典型山区农业县,交通、信息条件落后,农村居住分散,集中统一宣传难度大,上门宣传更不容易。三是部分贫困村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重视不够,法治宣传存在形式单一、内容简单等问题,导致法治宣传教育停留在面上和个别法律条文上,群众的法治水平未能得到有效提升。
2、贫困村矛盾纠纷和社会治安形势趋于复杂,不稳定因素增多。近年来,发生在我县农村的涉家暴、强奸、故意伤害、盗窃、危险驾驶、滥伐林木等刑事类案持续增长;涉土地承包、流转、劳务合同、农村建设工程、婚姻家庭等民事、行政矛盾纠纷呈高发态势。据统计,仅2019年1—9月,全县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参与调解的涉“三农”案件或脱贫攻坚领域案件达1606件,民商事、行政纠纷案件83件,严重影响了农村地区的和谐稳定,一定程度阻碍了贫困群众脱贫致富步伐。
3、部份贫困村干部自身法治素养有待进一步加强。一是部分村干部、扶贫干部法治意识淡薄,在脱贫攻坚工作或贫困村建设发展过程中不依法依规办事,时有贪污、侵占、挪用村集体或群众财产利益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导致群众信访、举报不断。在重大项目建设中法律意识不够,对合同签定、项目建设实施、监管等环节缺乏法律风险评估,从而在合同违约后引发群体诉讼。二是仍存在重产业发展、轻法治教育现象。学习、宣传脱贫致富的路线、方针、政策多,学习、宣传法律法规少,特别是运用法律手段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不强,效果不佳,部份村成功调处群众矛盾纠纷比例仅60%左右。
4、部分脱贫群众收入来源单一,缺乏抵御风险能力,极易返贫。部分脱贫群众尤其是双老户,无劳动能力,无子女赡养,收入仅靠政策性转移,如低保金、养老金、地力补贴等,无其他收入渠道,一旦出现因病、因灾等偶发事件,极易出现返贫现象。
三、对策建议
一是深入推进贫困地区“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重点抓好贫困村法律顾问配备,将村(社区)法律顾问服务电话、网络邮箱或微信印成卡片,发到全村群众家中。推行法律顾问坐班制度,每周固定一天,村法律顾问到村坐班,及时免费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引导群众通过法律手段理性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打通法律服务困难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二是加强法治宣传。坚持把法治宣传教育贯穿到脱贫帮扶各个环节和过程,积极宣传脱贫攻坚及农村常用法律法规,着力解决法律知识匮乏和法律意识淡薄等问题,逐步提升基层干部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法治意识,引领群众合法致富。
三是夯实基层组织建设。积极开展支部结对共建活动,指导帮助贫困村党支部加强班子建设,理清发展思路,健全工作机制。强化扶贫专项资金项目监管,强化廉政警示教育,切实防范“微腐败”。进一步提高基层组织民主管理水平、经济发展水平和法治化治理能力。积极巩固脱贫成效,针对部份收入来源单一,抵御风险能力低,因灾、因病极易返贫群众,加大后续扶持力度,拓宽增收渠道,提升脱贫质效。
四是大力培养贫困村“法律明白人”,发挥带头引领作用。动员贫困村文化程度较高的群众积极参与“法律明白人”的选拔与培训,为贫困村脱贫发展提供法律人才支撑。邀请“法律明白人”参与化解婚姻家庭、邻里关系等矛盾纠纷,带动村民自觉学法用法,提升贫困村整体法治水平。
五是强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依托乡镇、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加大对农村常见多发的山林土地、邻里、婚姻家庭、财产分割、人身伤害等矛盾纠纷的排查,按照“事前预防、事中反应、事后研判”的原则,有效化解精准扶贫政策和扶贫项目在贫困村落地推进过程中发生的矛盾纠纷,实现社会稳定、乡风文明。
(四川省南江县司法局 李斌 屈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