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1日,《民法典》顺应时代的变化,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新需要,新增了打印遗嘱的相关规定。
2023年2月,广安区法院花桥法庭便受理了一起打印遗嘱引发的继承纠纷。
自古婆媳如水火,关系敏感难融洽,尤其是在两方共同的纽带(儿子、丈夫)已不在世的情况下。2013年,陈某(离异,并带着与前夫之间的儿子)与周某组成二婚家庭,婚后双方共同努力添置了部分家产。原本平静的生活被一个噩耗打破,周某被确诊为肝癌晚期。2022年12月,周某最终未熬过病痛的折磨不幸离世。然而,还未从悲痛中走出来的婆婆于某和儿媳陈某却因为周某遗产分割问题发生纠纷,难以调和而诉至法院。
周某留下的遗产是与陈某婚后共同购买的房屋和车辆,均是采用按揭方式购买。陈某认为自己需要抚养与前夫所生的儿子已很不容易,房屋的首付款大部分是由其父母支持的,按揭贷款也是其本人负责偿还,至今尚有按揭贷款未付清,而周某的收入基本用于治病,希望能够全部继承房屋和车辆。
但婆婆于某却提交了周某生前订立的遗嘱,遗嘱载明周某将与陈某共同所有的房屋和车辆中属于其本人的份额指定由其母亲于某一人继承。对此遗嘱,陈某难以置信,无法接受。
该遗嘱是一份打印件,每页均有两位见证人签名捺印,注明了日期。为确定该遗嘱的真实性,法官要求当庭播放了周某订立遗嘱的现场视频资料。法官向陈某阐释了民法典关于打印遗嘱规定的效力要件,查明了陈某与前夫的孩子实际是由陈某父母在照看,未与周某共同生活形成抚养关系,遗嘱未保留陈某孩子的份额不影响该打印遗嘱的效力,就此打消了陈某对遗嘱的怀疑。
本着尊重遗愿的原则,经法官再三劝解,并耐心组织双方对遗产进行竞价估值,最终双方对遗产价值确认一致,于某也同意在原有遗嘱基础上适当照顾陈某,双方对遗产分割达成了新的协议,婆媳间最后的争执得以平息,十年婆媳情分得以安放。(冯玲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