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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关于落实省委第五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通报
2022-09-02 08:57:04 来源:省高院 编辑:王水晶

中共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

关于落实省委第五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省委第五巡视组对省法院党组进行了巡视,2021年12月30日,省委巡视组向省法院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落实情况予以公布。



一、坚决贯彻中央、省委要求,把巡视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省委第五巡视组反馈的巡视意见,体现了省委对省法院党组的严格要求,也饱含着省委对省法院党组的殷切期待。省法院党组坚持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把巡视整改作为检验“四个意识”的试金石,作为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作为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牢。省法院党组书记王树江同志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部署、亲自研究、亲自督办,全程组织整改,力求巡视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一)院党组把方向、管大局,核心领导作用凸显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省法院党组高度重视巡视整改工作,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为遵循,以坚定的政治立场、明确的政治态度、过硬的政治素养纵深推进巡视整改工作。收到省委第五巡视组反馈意见后,通过召开党组会、巡视整改工作动员大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会、全省法院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省委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等,认真学习传达省委巡视省法院党组的反馈意见,层层传导压力,统筹巡视整改工作。坚决落实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定期听取巡视整改阶段性工作汇报,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从严从实推进巡视整改工作。成立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院党组书记王树江同志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对整改负总责。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办公室,负责日常统筹协调,为巡视整改工作提供有力组织保障。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省法院党组对省委巡视反馈意见全盘认领,对指出的四类14个问题深入分析、找准根源、举一反三,逐一研究整改意见,精准做好任务分解,研究制定分工方案,细化62项具体整改任务。班子成员主动认领任务、推进整改,要求各部门按照整改分工,定实措施、建章立制,确保整改具体到事、落实到人。制定任务清单,提升整改方案的针对性和操作性,加强进度管理,定期盘点、跟踪问效、对账销号。

三是坚持全面整改。针对全省法院存在的普遍性问题整体反思、同步整改,强化对中基层法院的督促检查,形成三级法院一体整改良好局面。将巡视整改与法院重点工作紧密结合,不只抓表面问题,更抓深层次问题,把整改成果转化为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实际成效。截至目前,巡视组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已全部对照整改。62项具体整改任务中,41项已整改,并将持续完善、继续提升;5项已立行立改,并将长期坚持;16项正在整改,已取得阶段性进展,并将长期坚持。


(二)院党组书记带头抓、亲自管,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一是主动担当抓整改。院党组书记王树江同志针对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明确表态,诚恳接受巡视组指出的问题和不足,从严从实抓好整改工作。带头抓好自身整改的同时,认真履行领导小组组长职责,对照拟定的整改措施、整改时限、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强化指导督促,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支持、指导、监督其他班子成员履行整改责任。王树江同志牵头的2项问题均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

二是带头抓好思想发动。在院党组研究部署后,王树江同志组织召开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动员大会并讲话,要求切实增强全院领导干部和干警抓好巡视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就全面落实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及时主持召开党组会、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等,带头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及中央、省委关于巡视整改工作部署,提出贯彻落实意见,确保党组成员形成高度统一的政治认识和强烈的责任意识,凝聚整改工作合力。

三是强化跟踪督查。整改过程中,王树江同志3次主持召开党组会研究部署巡视整改工作,明确阶段任务,安排具体工作,时刻提醒整改要求和时限,要求加强监督检查、强化责任追究,对关键任务、重点环节有针对性地抽查督促。指导制定省委第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一览表,形成清晰明了的整改“明细账”,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要求强化巡视整改日常监督、跟进督办,定期梳理整改推进情况,对整改不积极、不担当,弄虚作假、消极敷衍的,严肃追责问责,确保整改落实见真章、动真格、求实效。



二、坚持真抓真改,确保条条改到位、项项改彻底



按照巡视整改要求,强化“巡视整改不落实就是对党不忠诚”的理念,坚持严字当头,突出问题导向,抓好责任落实,切实做到真改实改彻底改。


(一)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方面

1.关于“跟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够”的问题

一是院党组于2022年1月召开党史学习教育暨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刻反思理论武装不够主动的问题,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党内法规列为党组会议第一议题,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首要学习任务,院党组坚持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带头领学促学,做到院党组会议及时学习贯彻、中心组深入学习研讨,坚决防止相互代替。严格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实行中层正职以上领导干部和青年理论学习小组、政治督导员代表列席会议制度,改进交流发言机制,进一步提升理论武装主动性。2022年1至3月,开展院党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1次,传达学习习近平同志在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七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等内容,提出贯彻落实举措,并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督办。将“人民法院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相关问题研究”确定为2022年全省法院重点调研课题选题,有针对性地研究并创新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念、思路和措施,推动全省法院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2021年12月印发《2022年度全省法院干部教育培训计划》,2022年2月印发《2022年全省法院思想政治工作要点》,明确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各类培训班必修课,确保政治轮训常态化、全覆盖。开展党内法规学习专项活动,将党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等重要党内法规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计划。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举办院领导班子党史学习教育专题读书班,院党组书记王树江同志及其他班子成员为干警讲授专题党课,院机关及直属单位各支部开展集中学习研讨。邀请省委党校、四川大学教授等专家学者作党史专题辅导;组织干警到红色教育基地现场践学活动,教育引导干警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

二是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修订《党组工作规则》,于2022年3月经院党组会审议通过,明确区分党组会、院长办公会议事范围、会议人员等,将原院长办公会议事范围的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及考核、考评工作纳入党组议事范围,并增加审计、巡视巡查等重大事项。制定《党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并于2022年3月施行,明确程序、执行、责任追究等内容,促进院领导班子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事项集体决策科学化、民主化。

三是按照中央、省委和最高法院决策部署,制定《关于贯彻落实〈“十四五”时期人民法院工作规划纲要〉的实施方案》,并于2022年3月印发全省法院,明确“十四五”时期全省法院工作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重点任务等,涵盖保障高质量发展、优化营商环境、满足群众多元司法需求等7方面55项工作,并就主要措施、保障条件等进行部署,推动新时代四川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2021年11月出台《贯彻落实<“十四五”时期人民法院司法保障工作规划纲要>实施方案》,聚焦夯实基层基础、优化创新机制、建设智慧法院等保障要求,强化财务管理、基础设施、科技装备、服务管理等保障重点,深入推进法治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为加快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提供坚实保障。落实四川省“十四五”规划,高站位、高起点、高标准推进天府中央法务区建设,成功争取设立最高人民法院第五巡回法庭成都审判点、成都国际商事法庭,推动“一点”“五院+”“五庭+”布局初步形成,助力天府中央法务区建设获“中国改革2021年度案例”唯一省级特别案例。

四是院党组对司法改革领导小组决策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反思,研究确定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试点等2022年全省法院司法改革重点工作,并形成责任分工方案,确保各项改革部署落地落实。2022年2月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全省法院深化司法改革领导小组运行机制的通知》,进一步明确领导小组是全省法院司法改革工作的决策和议事机构,确保机制有效运行、作用发挥到位。建立领导小组成员动态调整制度,明确领导小组架构及职能职责,工作衔接更加顺畅。进一步规范司法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形成常态机制。2022年1月,省法院召开深化司法改革领导小组会议,专题研究审议通过首届“四川法院改革创新奖”及“改革优秀案例”获奖名单。

五是省法院参加的全省议事协调机构76个,承担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常态化扫黑除恶、定点帮扶等专项工作40项,在府院联动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2022年1至3月,院领导积极参加省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的会议30余次,推动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优化营商环境、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强化府院联动,提升服务大局实效。

六是全面梳理全省法院“十三五”规划48个未完成项目情况,其中涉审判法庭12个、人民法庭36个,涉及16个中级法院。于2021年11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十三五”规划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未完成项目建设目标的法院按月报告进展情况,直至项目竣工验收。在2021年12月召开的全省法院司法保障工作推进会上要求把项目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压实主体责任,确保工作落地落实。同时,将“十三五”规划项目完成情况纳入2022年度目标考核。加强对“十三五”规划项目进行现场督导,建立对口联络工作机制。


2.关于“司法服务大局不够有力”的问题

一是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明确中央、省委决策部署到哪里,司法服务就跟进到哪里。2022年3月修订完善《全省各中级法院2022年度工作考核办法》,将司法建议服务大局、服务中心工作情况纳入“服务大局实质化”考核项。将司法建议反馈、落实情况纳入市域社会治理考核指标。2022年2月,印发《关于加强司法建议工作的实施细则》,总结固化我省司法建议的经验做法,提升司法建议工作水平。明确由研究室对司法建议进行形式审查、统一编号,解决以案号代替文号、格式不统一等问题。2022年1至3月,全省法院共发出司法建议226件,其中省法院发出司法建议4件。加大对省政府及相关部门司法建议工作力度,积极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2022年1月,开展年度优秀司法建议评选工作,并在今年省“两会”期间将年度优秀司法建议赠阅代表委员,得到高度评价。

二是深入分析全省法院服务保障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工作情况,充分论证开展川渝司法协作的必要性,总结我国区域司法协同的经验及启示,并提出工作建议,于2021年11月形成《四川法院服务保障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调研报告》,被《法治蓝皮书·四川依法治省年度报告(2022)》采用。深化跨域诉讼服务合作,2021年12月,省法院派出工作组前往重庆高院对接成渝法院智慧法院一体化建设相关工作,初步在诉讼服务、远程庭审、执行协助和大数据应用等方面形成合作意向点。2021年11月至2022年3月,川渝两地法院开展跨域立案46件次。召开“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破产协作专题研讨会”等,就破产处置、破产法修改、破产制度完善等主题开展研讨,推动统一两地法律适用标准。筹备川渝法院第三期知识产权、涉外商事工作联合培训班,提升司法能力,统一法律适用。认真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设立成渝金融法院的决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设立成渝金融法院的方案》等,持续与重庆高院沟通协商,全力做好成渝金融法院筹建工作。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报送服务保障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工作情况的通知》,结合工作开展情况报送工作动态,2022年1至3月,3条工作信息被采纳。

三是强化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推进《四川法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指标指引体系》落实,带动各地法治化营商环境相关指标提升。推进“四川法院民商事司法参考性案例库”建设,促进民商事案件裁判尺度统一,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加稳定诉讼预期。截至目前,全省各地法院已编篡、报送案例500余件,经省法院审委会讨论通过入库案例100余件。严格落实一次性告知制度,让市场主体申请立案“最多跑一次、最好不用跑”,全面提高立案效率。当事人在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平台和四川法院网上诉讼服务中心平台可随时查看网上立案的诉讼进程,在立案受理、审限变更、文书送达等诉讼流程节点增加“手机短信”推送功能,主动让企业了解案件进程,进一步方便诉讼。持续提升四川法院12368诉讼服务热线接听处置水平,切实做好涉企案件诉讼风险提示和程序性指引。全面畅通涉企诉讼“绿色通道”,为企业提供跨域立案、网上立案、案件查询、预约法官、电子送达等智能化、便捷化、高效化诉讼服务,降低企业纠纷解决成本。省法院网上诉讼服务平台拟开通微信、支付宝及网银转账等缴费功能,让当事人足不出户即可完成缴费。积极推进“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四川”小程序缴费,目前已完成支付平台搭建及缴费功能测试,正在申请接入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平台和腾讯公司微信小程序,通过审核后将进一步拓宽当事人诉讼缴费渠道。完善涉民营企业案件费用预缴、征收和退费流程,减少企业诉累。充分发挥商会在解决执行难、破产难、调解难等问题中的积极作用,2021年10月,省法院与省工商联、司法厅联合印发《关于推进商会调解 加强诉调对接的实施意见》,推进全省各地法院同商会建立联络机制,推动商会等充分运用人民法院在线调解平台,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

四是推动将“万人起诉率”纳入市域治理试点工作考评体系。推进全省基层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与地方综治中心、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协调中心一体化运行,联合基层治理组织开展“无讼社区”“无讼村”等法治创建,推动构建诉源治理新格局。推动最高人民法院第五巡回法庭成都审判点挂牌,推动审判机关重心下移、就地解决纠纷、方便当事人诉讼、减轻当事人诉累。主动参与社会基层前端解纷,建立各类诉源治理中心159个、诉讼辅导室307个,引入诉讼辅导人员536人,提供诉讼引导服务,强化纠纷前端分流。全省法院均已开通调解平台,5002名调解员入驻调解平台,夯实解纷力量。积极推广眉山法院医疗纠纷第三方人民调解与医疗责任保险统保相结合的工作机制,推动医疗纠纷“一站式”高效化解。提炼推广“石榴籽”调解室等调解品牌经验做法,将判后答疑工作情况纳入年度考核,持续完善诉中调解、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加强评查案件、简转普案件等管理,多层面强化衍生案件治理。规范诉前调解程序,坚决整治诉前调解案件监管不到位问题。定期通报全省法院诉前调解案件及诉源治理工作开展情况,案件增幅呈降低态势,诉源治理成果进一步稳固。2022年1至3月,全省法院新收各类案件41.34万件,同比增长3.12%,较巡视组反馈意见时降低33.54个百分点,案件增幅有效降低。


3.关于“司法为民理念不够牢固”的问题

一是2021年10月省法院组织召开“感受公平正义推进一站式建设”工作会,要求全省法院深入整治顽瘴痼疾,坚决杜绝年底不立案、拖延立案。2021年11月专门召开全省法院年底不立案工作视频会,明确各中级法院整治“年底立案难”主体责任。分管院领导于12月上旬到部分法院进行调研督导,通报相关情况并提出具体要求。在全省法院启用“案件在院时间”替代“平均审理时间”进行考核,全面评估法院自收到诉状到结案文书送达的时长,不扣除审理期间延长、中止、扣减审限的天数,有效降低当事人解决纠纷的时间成本,避免“迟来的正义”,引导全省法院真正从关注群众司法感受的角度提升审判效率。2022年省“两会”法院工作报告取消结案率,改为法定审限内结案率和平均审理时间,得到代表委员充分肯定。开通“12368诉讼服务热线”立案监督投诉举报处置功能,同时在诉讼服务中心摆放《立案监督投诉卡》供当事人或律师等填写。针对线上线下投诉举报情况,明确提出整改要求、完成时限等,实现投诉举报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应。全面清理拖延立案,截至2021年底,全省三级法院清理出的长期未立案件已全部整改完毕。

二是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健全诉讼服务大厅、诉讼服务网、12368热线、巡回办理“厅网线巡”立体化诉讼服务渠道,集齐立案、保全、委托鉴定等多项诉讼服务,实现“一站式全办”。推进建设全省统一的12368诉讼服务热线平台,目前已开展案件查询、立案监督、法官预约服务,努力实现“一号通办”目标。开通线上“法官预约”服务,将约见申请制作工单向法官推送,要求承办部门在限定时限内办结并反馈。在省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窗口安排专人负责法官预约服务,并将约见结果反馈申请人,定期汇总通报法官约见情况。利用12368诉讼服务热线及法院自助服务终端机等平台,帮助当事人给承办法官留言,或将需要向法官说明的情况等材料递交给法官。

三是开展多元解纷,在民族地区大力推广“石榴籽”调解室,凭借民族地区“德古”等解纷优势,让“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枫桥经验”在民族地区开花结果。截至3月,全省法院已建立“石榴籽”调解室180个。将判后答疑明确定位为“诉讼服务制度”,对应当进行判后答疑的“刚性答疑”案件以及代表委员关注案件,要求必须进行判后答疑。每月分析通报全省法院判后答疑工作开展情况,利用信息化技术全流程记录判后答疑工作,提升判后答疑工作成效。优化考核指标,要求命案人证“应出尽出”,推动证人、鉴定人、侦查人员和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作证,实现诉讼证据出示在法庭。2022年3月组织召开全省法院刑事审判工作片区座谈会,对全省发改案件进行分析通报,提升法官庭审水平,推动实现案件事实查明在法庭。与司法厅共同开展刑辩全覆盖调研座谈,推进充分实现诉辩意见发表在法庭。健全完善案件评查体系,于2022年2月修订《关于全省法院案件评查的规定》《案件质量评查标准(试行)》,进一步完善案件评查规定和案件质量评查标准。2021年10月出台《关于审判监督与审判责任追究衔接机制的规定》,修订《关于建立审判监督程序和案件评查衔接机制的意见》,建立健全法院内部监督机制,构建审判责任追究的有效闭环。

四是班子成员在党史学习教育暨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中深刻剖析、认真反思,表示要严格执行领导接访制度,根据《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工作的通知》(川委厅〔2016〕28号)精神,坚决落实好院党组成员定期、随机接访机制。目前正研究制定《院领导接访工作细则》,推动院领导接访工作规范化、常态化,做好信访事项办理。院领导接访后,对信访诉求不合理的,当场做好法律释明和思想引导,并指明权益救济途径;对信访事项合理的,立即导入程序办理,督办跟踪办理成效。定期通报全省各级法院院领导接访工作开展情况及包案化解情况,促进矛盾纠纷化解。

五是分管院领导组织召开专题会议,深入分析执行难成因。内部原因主要是执行规范化水平不高、执行人员力量和能力不足、执行制度机制不够健全完善、执行工作管理不够规范。外部原因主要是社会诚信体系不够健全、执行依据复杂多样、执行标的种类繁多、法律和配套制度不够健全、多种经济社会矛盾交织等。2022年3月,院党组系统分析、系统谋划、系统部署,召开全省法院推动“切实解决执行难”工作领导小组(扩大)会议,三级法院全体领导班子成员参加,对执行到位、队伍素质、体系构建三个方面问题进行安排部署,凝聚全省法院共抓执行工作、共治执行难题、共建现代化执行工作体系的强大合力。集中开展“暖冬行动”“雪域风暴”等专项行动,聚焦涉民生、涉金融等案件执行,着力破解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将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执行到位作为2022年工作重点,确保执行到位率有效提升。开展执行案款集中清理行动,以“线上线下结合”和“线下集中发放”两种方式,向2624件案件的2494名当事人发放执行案款7.59亿元。


4.关于“公正司法还有短板”的问题

一是全力推进积案清理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包案”清理计划,纳入“四类案件”监督管理。建立长期未结案件动态督办台账,按月通报长期未结案件化解情况,点对点下发通知到22个中院院长,积案清理工作取得良好成效。及时修订年度考核办法,将长期未结案件清理化解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考核,持续有效发挥考核的激励、导向、监督、管理作用。建立“三函”问询机制,对长期未结案件化解工作进展缓慢、推进不力的法院及时发送催办函、督办函、警示函,予以书面函训,并根据实际情况要求作出书面报告或见面谈话。先后向8家中院和省法院3个部门发送长期未结案件督办函。

二是牢固树立“违反审限就是违反程序法、违反审限就是违法”理念,压紧压实办案人员主体责任。创新实现审限管理审批流程“关口前移”,结合系统自动识别功能,对审限变更的规范性情况进行前端核查,对不符合要求的不得进行审限变更,尤其对无法定事由而以“其他”事由申请变更审限的严格把关。规范审限变更操作,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进行留痕,实行全方位监督,各级法院审判管理部门不定期检查案件审限变更情况,确保案件审限管理过程公开规范透明。

三是及时对“类案不同判”案件予以整改。对当事人反映“类案不同判”而信访的案件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对评查发现确属“类案不同判”问题的,提交审委会审议后依法启动审判监督程序。明确强制检索类型,对涉及法律适用分歧、纳入“四类案件”监管等案件,实行强制类案检索并制作检索报告,对所有在办案件均要求进行关联案件检索。2021年11月出台《关于建立法律适用分歧解决机制的实施办法》,进一步统一裁判尺度、规范自由裁量权。全省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积极提供类案与关联案件检索查询服务,鼓励当事人提交检索材料。

四是强化工作督促,结合召开审判管理工作会、实地调研等,进一步要求全省法院严格执行庭审全程录音录像规定,除涉及国家秘密等案件,原则上要求每庭必录,与庭审笔录互为佐证。加强考核督促力度,将庭审录音录像全覆盖工作纳入院机关2022年绩效考核目标和年度工作考核,并实时督促。持续加大法庭基础设施资金保障,进一步健全完善全省法院科技法庭建设,确保全部科技法庭满足庭审录音录像需求。

五是加大“四类案件”监督管理,着力解决四类案件监管占比低、监管流于形式的问题。2021年12月修订完善《全省法院“四类案件”监督管理办法》,增加监管范围,将“重大敏感,以及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案件新纳入“四类案件”监管情形;明确“四类案件”审理监管过程中,如果存在应当发现未发现、应当申报未申报、应当认定未认定、应当监督未监督等情形,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要分类追究审判责任和监督管理责任。升级“四类案件”监管系统,将之前线下监管的执行案件、减假案件全部纳入线上监管,实现监管全程留痕,切实提升监管实效。按月发布全省法院“四类案件”监管情况通报,并纳入省法院机关部门分析通报。严格落实“四类案件”监督管理相关规定,对违反监管规定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2022年1至3月,省法院纳入“四类案件”监管579件,占新收案件数的8.24%,较巡视组反馈意见时提升3.65个百分点;纳入“四类案件”实质化监管350件,占比60.45%,较巡视组反馈意见时提升57.4个百分点。

六是健全完善案件评查体系,于2022年2月修订《关于全省法院案件评查的规定》《案件质量评查标准(试行)》,明确将二审改判、发回重审的,再审改判、发回重审或者指令再审的,按国家赔偿程序决定赔偿的等13类案件纳入案件质量评查范围。2022年1至3月,省法院已组织2次案件质量专项评查,对全省中基层法院专项评查54件,对院机关(含成铁法院)专项评查32件。建立案件评查人才库,2021年12月印发《关于建立全省法院案件评查人才库的通知》,2022年1月印发《案件评查人才库人员名单》,按照“定期审核、动态管理、统筹使用”的原则实行动态管理,保障评查工作高质量开展。

七是开展对“万案大评查”问题案件的责任追究,对省法院组织评查案件开展追责审查。目前,已按照《关于审判监督与审判责任追究衔接机制的规定》,对被评查为瑕疵以上的案件进行审判质量责任审查,下一步将根据审查情况启动责任追究程序。

八是制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等重点领域类案审判疑难问答指引,提炼裁判规则,加强审判指导。出台《重大行政案件督办办法》《跨部门行政专业法官会议办法》,规范下级法院督办工作,横向建立跨审判部门会商衔接机制。强化涉重大工程建设行政纠纷化解指导工作,2021年12月,组织召开沱江流域环境资源审判协作机制会议,沱江流域7市法院就涉农村乱占耕地法律适用问题形成共识,推动矛盾纠纷妥善化解。结合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试点,制定《关于完善行政案件级别管辖制度的配套规定》《关于改革再审程序的配套规定》等文件,已于2022年1月施行,明确四类以县、市级政府为被告的案件由基层法院管辖,推动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大力推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灵活采取和解、协调和调解等方式化解行政纠纷的新模式,加强裁判文书说理力度,做好当事人释法明理工作,要求承办法官有访必接、有问必答,努力让当事人对裁判结果胜败皆服。提出“探索建立以行政争议调解中心为载体的行政争议调解机制,实质化解行政争议”的对策建议,被省委平安四川建设领导小组、四川矛盾纠纷化解工作领导小组吸收采纳,并明确将行政争议调解工作情况纳入行政机关和法治政府绩效考核内容。


5.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不够全面深入”的问题

一是省法院党组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和最高法院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决策部署,研究部署重大风险防范化解工作,切实提升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能力。召开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研讨会,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凝聚工作合力、明确工作目标。出台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责任分工方案,列出清单、明确分工、细化措施,要求各部门扎实抓好各类重大风险隐患排查、防范化解等工作。建立完善重大风险隐患工作台账,逐项列明防范措施,定期对已掌握的风险隐患进行分析研判,确保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扎实推进、有力有效。

二是发挥省法院防范化解金融风险领导小组作用,统筹刑事、民事、执行等各类金融案件审理和资产处置工作,维护金融秩序。强化涉众型金融案件风险识别和评估,严格落实“三同步”工作机制,切实防止转化为涉稳群体性事件。针对重点房地产企业的金融负债、理财产品兑付可能引发的纠纷等问题进行专门研究,2022年3月召开全省法院涉房地产风险防范化解会议,防范房地产市场风险向金融风险传导和转化。加强与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等金融监管机构的常态化沟通协调,共同建立健全涉金融纠纷预防化解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加强与金融机构的深度合作,指导泸州、德阳等地法院与省工商行等金融机构合作开发应用智能化、一体化涉金融破产案件办理平台,提高破产案件办理质效。

三是强化政治责任,以院党组书记为组长的省法院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做到“一把手”认真履行第一责任,通过召开党组会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扩大)会,就加强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防控,捍卫司法领域意识形态安全,进行深入研究和安排部署。省法院党组坚决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把意识形态工作摆在法院工作重要位置,认真学习传达2022年中央、省委宣传部长会议精神和中宣部、省委宣传部2022年宣传思想工作要点,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2022年全省法院工作要点等工作安排,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作为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必备内容。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

1.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差距”的问题

一是加强全面从严治党形势研判,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将研判全院全面从严治党形势纳入党组会重要议程,细化落实任务清单。院党组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2022年1至3月,主持召开党组会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4次。坚持事前预防、事中监督、事后总结的思路抓实司法廉政风险排查防控,2022年2月印发《关于组织排查2022年廉政风险点的通知》,明确实行清单化管控廉政风险点台账,坚持排查全覆盖,对排查出的廉政风险点在组织研究预判其问题性质、后果影响后,明确风险等级,并针对性研究制定操作性强、务实管用的风险防范措施,督促抓好管控落实。草拟《院机关司法廉政风险排查管控实施办法(试行)》,进一步细化司法廉政风险的排查途径、方式、内容、确定风险等级、管控举措,压实责任,推动廉政风险排查管控落地落实。草拟《2022年院机关纪检工作要点》,加强对司法廉政风险的排查、防控。同时,把各部门落实司法廉政风险防范措施情况作为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专项检查内容。监督检查结果作为机关党支部党建目标考核的重要参考。严格按照中央办公厅《关于执法司法机关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问题线索的工作办法》和《省法院向省纪委监委移送问题线索的实施办法》移送问题线索。

二是坚决贯彻2021年省直部门“一岗双责”约谈会精神,形成《关于2021年省直部门“一岗双责”约谈会精神及贯彻意见的报告》,推动院领导班子成员履职尽责,积极对分管部门作“一岗双责”集体约谈,当面提醒,传导压力、压实责任。组成6个检查组,对院机关及成铁两级法院各党支部2021年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开展实地检查。2022年1月,党组审议《2021年院机关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及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报告》,要求借鉴、学习此次集中巡视工作方法,针对检查出的问题,特别是整改不到位的问题,点对点反馈情况,及时督察整改工作,进一步抓好整改落实。

三是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月报告、季通报制度,把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主要内容及相关要求,作为干警入职谈话、法官任前谈话、部门廉政谈话内容。启用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随案填报系统,创设“前置填报”程序。启用法院离任人员代理案件自动预警系统,识别并预警法院离任人员违规代理案件情况。印发《关于严格落实“三个规定”“三非”工作机制的通知》《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承诺书》,院机关各部门、成铁两级法院干警全覆盖签订承诺书,消除思想误区,破除填报障碍。

四是扎实完成教育整顿第三轮谈心谈话和自查事项填报工作,深入开展思想动员,领导干部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头填报问题,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建立法院系统不合格、劣质、瑕疵案件情况台账,对在第一批教育整顿中评查出的不合格案件,督促严格整改、进行追责问责,相关情况纳入台账,并向省委政法委报送“回头看”情况。常态化开展法官惩戒工作,初步完成《四川法官惩戒工作办法(试行)》修订工作,召开四川省法官惩戒委员会惩戒工作会议,对5名法官提出违反审判职责审查意见。


2.关于“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责任不够深入”的问题

一是强化履行政治监督首责意识,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系统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的政治监督,协助院党组按年度向上级党组织报送执行情况。围绕“国之大者”“省之大计”“院之大事”强化督促检查,2022年2月制定《关于全面加强和落实政治监督的工作意见》,从会议监督、会商提醒、谈心谈话、调研监督、完善机制等15个方面增强实效。聚焦意识形态工作监管,推动院党组定期梳理排查风险隐患,强化重大舆情风险防范化解。协助院党组修订完善《党组工作规则》《院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并协助制定《党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持续做好会议“双记录”,明确院党组会和院长办公会研究形成的重大决议,督促纳入院政务督办事项,并每季度抄报驻院纪检监察组。加强政治生态分析研判,每半年同院党组专题研究1次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向院党组书记、领导班子成员提出监督意见。巩固法院队伍教育整顿对“圈子文化”“码头文化”“袍哥文化”等不良文化的整治成果,引导干警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将政治教育、警示教育、英模教育贯穿政治监督始终。协助院党组做好巡视整改同题共答,重点监督巡视整改落实情况,常态化开展“回头看”工作,确保标准不降、措施不缓、力度不减、任务不松。

二是强化日常监督,2022年3月制定《关于贯彻执行<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实施办法(试行)》,重点聚焦省委制定的19项责任清单和院党组制定的25项主体责任清单的落实,推动“关键少数”管住绝大多数。协助院党组压紧压实下级法院“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履职尽责,使各级法院党组切实贯彻落实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将非省管二级巡视员和二级高级法官纳入监督,做到全覆盖、底数清、情况明。用好参加或列席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有效载体,近距离开展日常监督。高质量推动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推进会,坚持高标准开展述责述廉,坚持不懈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加强警示教育,以案为鉴、以案促改,深刻汲取行装处会计李慧案件教训,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指导推动院职能部门每半年对院机关及直属单位开展一次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监督检查,采取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或“工作提醒函”的方式予以反馈提醒,及时向院党组提出监督意见。加强对落实纪检监察建议要求的日常监督,充分发挥政治督导员、廉政监察员的监督作用,营造风清气正的法院良好环境。针对省法院信访总量大、多层次多头重复信访举报多、查实结果反馈率低等情况,2022年3月形成《关于解决业务范围外涉法涉诉信访突出问题的情况报告》报送省纪委。开展关于党的十九大以来查处腐败案件存量与增量变化情况的调研,收集人大、政协以及省法院内部监督部门、干部群众对法院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评价,强化法院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形势研判成果的运用。联合院政治部、直属机关党委和机关纪委开展2013年以来院机关及直属单位受到党纪政务处分人员的回访教育,帮助受处分同志提高认识、改正错误。

三是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带头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强化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积极参加中央纪委、省纪委、省法院开展的各类培训,提高履职能力。发挥案件审理联系点的优势,对工作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探索形成制度性成果。积极向省纪委汇报巡视反馈的队伍建设问题,形成专题报告,优化驻院纪检监察组干部队伍年龄结构。常态化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持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的堤坝,毫不松懈地纠治“四风”问题,不断强作风树新风。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示范引领作用,有效依托“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活动等形式,巩固提升党建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和标准化水平,塑造可亲可信可敬的纪检监察干部形象,着力打造政治过硬、本领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纪检监察铁军。


3.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短板”的问题

一是召开2次党组会专题听取执行领域突出问题集中整治情况报告,分析执行不廉、作风不正等“6大类24项”问题成因,统一全省法院思想认识,确保执行领域突出问题整治方向正确、措施有力、落地见效。研究确定建章立制“废改立”清单,形成“三步走”的制度体系构建计划,新增34件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完成10件新增规范性文件的草拟和征求意见,确保每一个执行实施行为都有章可循且规范运行。开展执行工作分析通报、提示提醒、线上督导1800余次,抽查案件0.8万件,督办案件1.24万件,发出各类问询函、督办函、提示函等140余份,建立健全“上级监督下级、层层落实管理”的执行监督管理体系。认真办理巡视移交的涉执重点信访件,实行台账管理,逐案确定庭处领导、资深法官为案件承办人,并对办理进展按月通报,化解一件、销账一件。对未化解的重点信访件,执行局局务会、专题会听取案件办理进度和下步工作打算,实行院领导包案督办和每月书面督办制度。

二是强化审委会议事程序意识,改进完善审委会表决流程,2021年11月修订《审判委员会工作规则》,促进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规范运行。将议事程序规范性问题纳入定期通报考核,定期通报审判委员会运行、表决等工作情况,严格落实审判委员会委员履职履责情况考核。及时梳理、归纳审判委员会讨论形成的审判经验,发布审委会会议纪要、参考性案例。

三是认真分析政府采购项目更改付款方式的原因,制定《采购项目管理办法》《采购项目合同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采购流程。2022年度政府采购项目严格按办法执行。加大违规违纪惩处力度,对制度执行不严、合同管理不善等问题,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四是坚持“无预算不采购,严禁超预算采购”原则,2022年3月党组审议通过修订《采购项目管理办法》,禁止先实施再补采购程序、禁止支出未经采购的运维费用,要求严格按照合同模板和规定采购方式实施,如变更合同模板内容须提交党组会或院长办公会审议。在司法行政综合管理系统中研发采购项目管理模块,对采购项目的立项、需求报送、采购流程、合同报签、合同实施进行全流程管控。

五是制发《采购项目合同管理办法》,根据项目类型,规定质保金和履约保证金的收取方式和比例,杜绝随意调整质保金和履约保证金的情况发生,减少政府采购风险。

六是规范固定资产管理,提高财务、资产管理水平,对院机关“在建工程”历年账务进行清理,按照在建工程及固定资产管理规范要求,将法官学院在建工程转作固定资产管理,确保账账相符、账实相符。严格按照固定资产管理要求,以财政资产管理系统为依据,将院机关账务“其他固定资产”调整计入相应的资产大类中,在以后的资产入账时严格按照资产类别记账,并加强会计账与资产账的核对。对相关资产进行调账,将2012年入账的蜀汉路办公区等资产纳入“房屋及构筑物”管理,确保会计账与财政资产管理系统资产类别保持一致。规范固定资产报废审批流程,超过50万的固定资产报废申请需提交院党组会议审议。2021年12月召开替换回收工作推进会,开展部门办公设备自查盘点,旧办公设备已全部回收并按批次移交处置。


4.关于“作风建设有差距”的问题

一是在日常监督管理中,密切关注“四风”突出问题新动向,梳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负面清单6个方面36条。下发通知,要求严格执行发文计划、减少发文整体数量、严格控制发文规格、加强文件审核把关等,推动精简文件,提升文件质量。通过制定分工方案、加强工作通报、实地督促检查等形式,推进各项决策部署落实,2022年1至3月,发布各类通报21次。将会议申报审批纳入系统管理,严格控制会议规模,提倡视频方式召开会议,按规定实行“计划申报、归口管理”,2022年申报会议26个,同比减少4%。组织开展“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切实解决好群众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密切同人民群众之间的联系。

二是积极向省委政法委进行报告请求协调,分管院领导带队到省检察院就集中管辖事宜进行协商。在省委政法委协调下,法检两院召开联席会议,形成《大熊猫国家公园四川片区环境资源刑事案件集中管辖事宜联席会议纪要》,按照“先试点再推开”的原则分阶段推进大熊猫国家公园四川片区内环境资源刑事案件集中管辖事宜。2022年1至3月,大熊猫国家公园生态法庭共受理涉环境资源民事、行政、刑事案件48件,稳妥审理国家公园预防性公益诉讼首案,精心审理环境污染私益诉讼案,发出全国首份诉中生态环境侵权禁止令,中央电视台、新华社等多家媒体进行报道。

三是紧盯节日假期重要节点,组织召开院机关2022年春节廉政教育会,深刻认识“四风”与腐败同根同源的本质。为全院在职在编干警定制廉政彩铃,随时提醒。将公款旅游、公车私用和违规公款吃喝、收送礼品礼金、操办婚丧喜庆、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等问题,纳入每半年对院机关各基层党组织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内容,筑牢防线。畅通对未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举报监督渠道,确定专人处理群众信访举报。常态化监督倒查,开展“三非”填报问题线索研判。深化与审计、财会、舆情中心等监督协调协作,形成监督合力。督促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问题的4家中基层法院依规依纪对相关人员进行追责问责。

四是规范公务车辆管理,严格按照检查、报修、审批、维修的流程进行车辆修理,要求修理厂按车辆维修规定执行维修项目。严格执行《四川省省直机关公务出行保障办法》《院机关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办法》,落实车辆派遣制度,进一步规范因其他原因不能审签派车单,先派车后补签情况。

五是2022年3月印发《全省法院司法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实施方案》,召开全省法院2022年督察工作暨司法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推进会,集中整治在庭审、诉讼服务、裁判文书制作等方面的突出问题。2022年3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公文办理工作的通知》,健全文件起草部门责任制、主办人负责等制度,进一步规范文件审核工作。修订《院长办公会议事规则》,于2022年3月经院党组会审议通过,完善会议决策规则,实行民主集中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定,由出席会议的院领导过半数通过。

六是每月开展裁判文书评查,2022年1至3月,全省法院随机抽查裁判文书共23078份,同比增加21.75%,制作专项分析通报272期,其中,省法院、中级法院、基层法院评查文书分别为110份、1400份、21568份,制作专项分析通报分别为1期、22期、249期。将案件评查“回头看”转化为案件效果“深加工”,通过对被评查案件整改结果进行深层原因检查,建立评查与调研互动机制,以案件评查为抓手,倒逼案件质效提升。完善文书纠错系统功能,将纠错功能嵌入办案流程,实现办案人员在完成裁判文书制作后实时纠错,提升裁判文书纠错软件的使用便捷性,实现对裁判文书进行格式规范性、信息完整性、逻辑一致性、援引法条准确性等全面质量检查,避免文书“带病出门”。将单一评查转化为双向流转,完善审判监督程序与案件评查双向流转模式,明确案件评查发现问题并移送启动审判监督程序的工作机制。


(三)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

1.关于“选人用人和人才队伍建设存在短板”的问题

一是逐级遴选10名员额法官、3名法官助理,公开招录、选调13名法官助理、招录50名聘用制书记员,探索建立聘用制书记员递补人员信息库,及时递补书记员岗位空缺,逐步实现员额法官和审判辅助人员合理配置。2021年12月修订完善《院机关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实施细则》,做好聘用制书记员的日常管理和考核。利用省委组织部、省委编办来院调研及主动赴省委组织部、省委编办作专项汇报的机会,积极争取省委组织部和省委编办的支持,在编制允许的情况下进一步加大遴选法官和法官助理的力度。积极畅通不同序列人员的交流渠道,对符合转任审判员、审判辅助人员的干部进行摸底掌握,鼓励符合条件的行政人员转任审判序列。

二是鲜明选人用人导向。进一步从严审核把关,院党组在研究讨论确定“末位考验期”对象调整岗位的时候,更加注重岗位需要、干部特征、人岗相适、用人导向等综合因素的影响。对“末位考验期”对象考验期限和调整岗位后的工作成绩进行科学客观评价。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四川省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方案》等规定,在开展的部门领导干部选拔、晋职晋级中,突出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鲜明选人用人导向,着重从政治表现优秀、专业知识扎实、业务能力强和具有培养潜力等方面来进行衡量考虑,确定建议人选。

三是培养高素质专业化人才。加大力度培养储备知识产权、涉外、环境资源等领域专门审判人才。灵活通过选调生、公招、遴选等方式,有针对性的招录具有相关专业知识背景的高素质专业化人才。扩大选拔视野。2021年12月以来合理调配42名具有相关专业知识背景的人才从事金融、知产、环资、涉外、互联网等专业审判工作。积极争取党委组织部门支持,推进人才的交流锻炼。选派40余名业务骨干到广州互联网法院等省内外法院跟案学习,选派优秀法官到党政主干线、金融监管或环境监督等专业政府部门挂职锻炼,实行双向交流,提升审判人员综合素质。

四是充分发挥对中基层法院班子协管职能。加强干部选拔培养,指导全省法院深入落实“青蓝工程”方案,持续推进“百人培养计划”,择优推选102名年轻学员,着力培养储备一批优秀年轻干部夯实人才基础。积极发挥协管职能,2021年12月以来,指导尚未完成换届调整的中基层法院,按照新《法官法》规定的专业、学历任职条件,调整优化班子换届方案。配合市(州)党委组织部对拟任班子成员进行专业审核把关,对学历、专业等不利于优化改善结构的,积极与市(州)委组织部门沟通交换意见进行调整,着力推动中基层法院领导班子专业、学历结构的改善提升。

五是制定2022年成铁中院干部选任、调整计划,近期正在开展2022年第一批正副职领导干部选任工作,拓宽干部交流渠道,打通省法院、成铁法院干部上、下交流通道,面向全省法院择优商调、选调优秀年轻干部,加强人才储备,充实干部力量,逐步扭转干部梯次不合理局面,优化干部结构。

六是加强干部日常监督管理。组织专人对省法院机关和成铁两级法院开展因私出国(境)证件的全面核查,摸清因私出国(境)证件的借用归还情况,进一步细化出国(境)证件领用流程,严格执行干警出入国(境)审批制度,加强出国(境)证件集中存放、领用记录等具体工作的管理力度。


2.关于“党建工作着力不够”的问题

一是2021年11月形成《关于建立落实全省法院机关党建与审判业务深度融合机制的指导意见》初稿,2022年3月赴中基层法院调研,进一步修改完善,拟于近期审议通过后印发,促进党建工作与审判执行业务工作深入融合。2021年11月印发《省法院直属机关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办法(试行)》《省法院机关及直属单位党建工作目标考核细则》,提高党建工作引领服务中心工作赋值比重,检验党建工作引领服务中心工作成效,强化党建引领审判工作作用。2021年12月印发《2021年度省法院机关支部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实施方案》,明确“支部书记综合评价结果作为评优评先、培养教育、晋职晋级、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二是修订完善《院直属机关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实施细则》等七项细则,进一步规范基层党组织制度建设。结合党建年度述职评议、考核排名情况,建立后进支部整顿台账,并由机关党委委员、纪委委员联系指导,敦促后进支部整改提升。

三是对2017年以来支部换届情况进行梳理,对存在问题的支部安排专人指导完成整改换届。2022年1月印发《关于进一步健全基层党组织班子和规范换届选举的通知》,明确支部换届工作相关要求,进一步规范党组织的换届选举工作。2022年1至3月,院机关5个党支部先后换届,换届选举工作均严格遵守党内法规,程序规范、选举合规。

四是2021年11月印发《关于启用工行“工银e缴费”缴纳党费的通知》,规范党费收缴工作,全院党员意识进一步增强。自2021年11月以来,全院党员均自觉履行逐月缴纳党费义务,各支部逐月按时缴纳党费。

五是按照《省法院机关中层领导干部“末位考验期”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结合去年年度考核情况,对确定为“末位考验期”对象的人员在岗位调整时,遵循人岗相适、人事相宜原则,避免出现同时调整到一个部门的现象发生。进一步提升对党务干部配备的重视程度,加大年轻、优秀干部到党务部门锤炼提升的交流力度,切实做到配优配强。


3.关于“担当作为不够有力”的问题

一是召开院机关中层干部谈心谈话会,15位中层干部重点围绕表率作用、担当作为、“一岗双责”等方面进行发言,进一步传导压力、压实责任,提升担当作为。着力解决人案矛盾。环资庭在“我是党员”承诺践诺活动中开展结案攻坚专项行动。2021年11月制定《环境资源审判庭案件材料流转及归档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案件材料流转及归档事项,保证案件归档的及时性、完整性及规范性。开展诉讼案卷专项清理,清理超期未归档案件1043件。截至2022年3月,环资庭结案数同比增长25.31%。

二是对院党组会、院长办公会决议事项进行专项督查,按月通报。


(四)落实巡视等监督发现问题和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方面

1.关于“履行整改主体责任不够到位”的问题

2022年3月,召开党组会议专题听取上一轮省委巡视和最高法院司法巡查整改不到位问题整改工作的报告,逐项评估整改成效,对上一轮省委巡视和最高法院司法巡查整改不到位问题要放在本轮整改突出位置坚决彻底整改到位,做到新账旧账一起理清、新老问题统筹整改。本轮巡视整改对所有整改情况实行书面报告与表格清单相结合的管理模式,不定期提交党组会讨论研究快节奏开展巡视整改工作。深化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实质化运行,研究巡视整改重大事项,要求各牵头整改部门注重固化整改经验和成果,及时向省委巡视办反馈工作动态。截至目前,已向省委巡视办报送10篇本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信息,《“三个强化”推动巡视反馈涉党政机关执行案件实质化解》被《省委巡视工作简报》采用。


2.关于“整改实效差距大”的问题

一是召开党组会议安排部署,结合审判工作实际,围绕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全面系统的梳理摸排立案、审判、执行运行过程的薄弱环节,2022年2月,制定《整改落实上一轮巡视整改不到位的相关问题专项工作方案》。建立整改落实推进情况台账,加强整改工作督导,逐一整改销账。廉政风险防控不够有力、“两个责任”落实不够到位等5个问题均已同本轮巡视反馈问题同步整改,现均已完成整改。

二是院党组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推进最高法院司法巡查反馈的法官惩戒工作推进不力、“四类案件”监管亟需加强等整改不到位问题,明确要求院机关有关部门要主动认领问题,严格按照《党组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司法巡查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方案》,盯住问题不放过、扫清盲区不漏过,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制定整改不到位问题责任分工表,建立整改不到位司法巡查反馈问题的台账,发出工作督办函,跟踪收集、定期反馈整改情况,督导相关部门严格落实整改责任。相关部门认真梳理已完成整改情况,对照薄弱环节,制定具体措施,持续抓好长效坚持事项,通过抓实整改举措,不断巩固整改成效,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三是开展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回头看”,分别于2022年1月、2月制发《关于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回头看”的通知》《关于报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整改进度的通知》,对照检视问题清单中的问题,全面深刻剖析,重点推进“有的法官办案考虑三个效果相统一不够”等问题整改,逐一销账,认真评估分析整改成效,有力推动整改落实。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在原有整改措施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持续完善整改措施,推动整改成效进一步巩固和深化。


(五)巡视期间交办的有关领导干部问题线索和信访反映

一是认真核查巡视移交的问题线索。坚决把落实巡视交办问题线索处置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紧抓不放,创新工作思路,优化工作机制,密集调度部署,全面开展相关问题线索核查工作。对省委巡视组移交的问题线索优先处置,进行逐项研究、研判分析,确定查办时间,对每条问题线索明确专人办理,层层压实责任,在有条不紊开展工作的同时,严查快结问题线索。针对办理时间紧、任务重、标准高的实际,积极整合多方力量,要求有关中院配合做好线索核查工作,提升办理效率。

二是认真核查巡视移交信访案件。深刻认识到抓好省委巡视组交办的信访案件核查化解工作,是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迫切需要,对照信访案件核查办结标准,从细从实抓好落实。根据巡视组移交信访事项办理要求和省法院《关于省委巡视组交办信访件办理工作的建议》的规定,及时进行转办、交办,并督促各办理单位(部门)限时办结。通过不断完善处信流程,开展阶段目标考核,深化网上信访系统交办,交转办程序进一步优化。严把办结报告审核关,对不符合办结规定的退回重新办理,对评查结论为瑕疵案件的,按照交办案件办理要求转审管办再次复核,同时报督察室。根据交转办函规定信访件的办结时限,对可能存在超期办结风险信访件的承办人员及时通过电话催办督办,办理效率有效提升,做到了件件有落实。




三、保持定力、持续发力,以巡视整改“一点”带动法院工作“全篇”



在省委第五巡视组的指导和支持下,省法院党组坚持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历经三个月集中整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效,但与中央、省委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待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和不足。下一步,省法院党组将牢牢坚持党对人民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扛起巡视整改责任,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举措狠抓整改任务落实,建立巡视整改长效机制,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把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推动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全力为推动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提供高质量司法服务保障。

一是牢牢坚持党对人民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省委十一届历次全会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发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示范引领作用和党支部主体作用,进一步筑牢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思想根基。充分发挥党组领导作用,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巩固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常态化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开展“大学习大研讨大培训”,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确保法院工作政治立场不移、政治方向不偏、政治本色不变。把讲政治与讲法治统一起来,坚持用政治眼光分析、处理司法案件,将讲政治的要求贯穿审判执行始终,体现在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具体行动和实际效果中,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二是确保常态化推进法院工作贯彻到位。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严格落实中央、省委各项决策部署,贯彻实施好“十四五”时期人民法院工作规划纲要,主动融入和服务治蜀兴川发展大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切实履行好护航平安四川建设的重大责任。加快推进天府中央法务区聚能成势,积极筹建成渝金融法院,推动“一点”“五院+”“五庭+”的矩阵布局落地见效,服务保障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着力促进最高人民法院第五巡回法庭成都审判点、成都国际商事法庭实质化运行,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深化“府院联动”机制,积极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把人民法庭、审判法庭等项目建设情况,作为全省法院司法保障工作考核重要内容,巩固诉源治理改革工作成果,更好推进乡村振兴。深化“感受公平正义”专项活动,全面推进“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不断创新司法服务举措,避免“年底立案难”“见法官难”等问题反弹。深化执行工作机制创新,强化执行工作内部监督制约,推动切实解决“执行难”。认真开展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试点,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完善审判监督管理、统一法律适用、法官惩戒、依法履职保障等配套举措,持续提升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

三是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刻领会中央和省委对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要求,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压紧压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加强对全面从严治党形势分析研判,及时研究解决瓶颈和短板。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持续加强日常监督,对立案、审判、执行、政府采购等领域加大廉政风险排查,强化防控措施,及时堵塞漏洞。以巡视移交问题线索和信访案件为切入点,深挖细查,由点到面,扩大办理效果,体现巡视整改成效。加大驻院纪检监察组监督力度,充分掌握监督对象底数、情况,精准落实对党组和领导班子成员的政治监督,确保“全面从严治党首先从政治上看”要求落实到位。持续加强作风建设,开展全省法院司法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严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督促干警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四是积极打造党和人民信得过的法院队伍。运用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以巡视反馈意见为指引,着力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队伍。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继续加强对各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持续提升党组织组织力,进一步增强履职本领,持续正风肃纪。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和法官任职回避制度,加大通报力度,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惩治司法腐败,做好处理处分“后半篇”文章。进一步优化各类司法人员配置模式,畅通不同序列人员的交流渠道,加强环境资源、互联网、金融、涉外商事等领域审判组织建设和人才培养,建立合理高效的审判团队。举办第三期全省法院优秀年轻干部培训班,培养储备一批符合新《法官法》规定专业学历任职条件的优秀干部。坚持党管干部,严格执行“末位考验期”制度,继续加强人员的跟踪问效和监督管理工作,努力打造政治过硬、作风正派、本领高强的新时代法院队伍,促进全省法院实现新发展。

五是扎实稳步推进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从思想深处查找原因,从政治角度改进提升,毫不松懈抓好后续整改。尚未全部完成或需要逐步解决的整改事项,按照既定整改时限,逐条逐项完成后续整改工作,确保所有整改任务一个不落、见底清仓。对于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效,防止问题反弹。对照整改台账逐项评估验收,主动自觉接受干部群众监督,杜绝过关心态。坚持整改工作和法院发展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以优异的工作成绩来验证整改成果,以整改成效推动全省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提升服务“依法治川”能力和水平,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28-87567588;通信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蜀汉路265号。



中共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

2022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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