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人员分析研判案情。(封金剑 摄)
“规划、设计为22层的商厦主楼,咋修成了24层?”近日,成都市锦江区查办的一起案件令人匪夷所思。这事还得从锦江区纪委监委发现案中线索“三益公商厦经理田某某、副经理刘某(另案处理)内外勾结、利用职权谋取私利”说起。
田某某,系成都市兴文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文公司)原项目开发部经理,成都肯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肯申公司)、成都千一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千一公司)实际控制人。
此前,锦江区纪委监委在调查兴文公司原总经理卢某(另案处理)涉嫌职务犯罪过程中,已发现田某某的犯罪事实。田某某在接受调查时,很快承认了其在卢某案所涉工程项目中受贿的犯罪事实,并将受贿所得赃款20万元退缴在案,但极力否认其在三益公商厦项目中违规搭建23、24层的事实。
“按照设计规划,三益公商厦修建应该是地下3层、地面22层,可为什么地面上修建了24层?”调查人员开门见山地问道。
“当时整个项目已经要交房了,项目顶楼又在施工,应该就是在加建这两层,我看到这个情况后,心想房子都卖完了,人家想怎么搭建就怎么搭建,不关我的事,就没有去干涉。”田某某辩解道。
“那是什么人在组织实施违规搭建?”调查人员继续追问。
“我后来得知是三益公商厦的物管方肯申公司搭建的。”田某某试图通过转移办案人员调查方向,蒙混过关,但没想到反而弄巧成拙。
在进一步的调查中,办案人员发现田某某从兴文公司离职后,便担任了肯申公司总经理。这其中的“猫腻”不言而喻。
“为方便以后主体竣工验收,所以在变更22层规划设计后只修了柱子、梁及顶板,这样验收就可以不算超过规划面积。验收后再将23、24层整个外墙修好就没有问题了。”原兴文公司工程部工作人员赵某告诉办案人员,“就是兴文公司工程部的经理田某某和副经理刘某与设计单位对接的变更事宜。”
不仅如此,调查人员还从施工方源泰公司项目经理朱某某处了解到,“项目验收时全部修建完成的是22层,但经过设计变更后,23、24层形成了基本框架,兴文公司也支付了这两层主体框架的修建费用。”
随即,区纪委监委委托四川省建筑科学研究院和开元数智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进行鉴定,得出23层、24层与大楼主体是一体浇筑、同期修建的,两层的违规搭建成本为151.76万元。至此,田某某的问题逐渐清晰起来,固化证据链后,区监委随即对田某某采取留置措施,面对铁证,田某某最终交代了实情。
原来,2008年初至2011年1月,兴文公司开发三益公商厦项目,卢某为牵头人,工程部经理田某某和副经理刘某为现场负责人。2008年9月,田某某、刘某以他人名义成立肯申公司,用于二人未来经营三益公商厦物管业务。2010年2月,田某某、刘某利用现场负责三益公商厦项目建设的职务便利,变更22层屋顶设计,要求施工单位修建23层、24层主体框架,并由兴文公司按照修改设计后的工程量付款。
三益公商厦通过竣工验收开始内部装修,田某某、刘某又在23层、24层主体框架基础上增加钢梁钢柱,最终完成23层869.33平方米、24层558.34平方米面积的搭建。随后,二人将23层租给某酒店使用,以“咨询费”的名义由千一公司每年收取20万元的租金,截止案发共收取140万元。
最终,田某某犯受贿罪、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十万元,扣押在案的160万元上缴国库。(作者:封金剑 何锦)
编辑人员:蒲柿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