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7日至8日,“生态环境领域公益诉讼理论创新与实践发展”全国论坛在浙江省丽水市缙云县召开。本次论坛由浙江省检察院和《中国检察官》杂志社联合主办,丽水市检察院、缙云县检察院承办,最高检第八检察厅厅长胡卫列、国家检察官学院副院长兼《中国检察官》杂志社社长岳向阳及相关论文作者、知名专家学者、公益诉讼实务工作者出席。天府新区(四川自贸区)检察院第四检察部曹洋作为交流代表受邀参加论坛。
会上,胡卫列强调,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在保护生态环境、服务国家生态文明战略、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的同时,也有力助推了国家治理、社会治理和乡村治理,生态环境公益诉讼依然需要通过理论的进一步创新、实践的进一步探索、制度机制的进一步完善,更好地发挥其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独特作用。希望各地检察机关能够就公益诉讼理论及实务问题持续进行深入研究,为完善检察公益诉讼制度、推动检察公益诉讼立法、促进检察公益诉讼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多更优的智力成果。
岳向阳指出,要持续关注生态环境领域公益诉讼理论研究和实践经验总结;要将修复性司法理念融入到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检察理论和实践研究中;要充分发挥《中国检察官》杂志理论和实务研究阵地作用,与各地检察机关以及理论界形成研究合力。
在“生态环境公益诉讼程序运行与工作实践”专题研讨环节中,天府新区(四川自贸区)检察院第四检察部曹洋就其与贾颖、张敏共同撰写的《生态文明建设进程中检察公益诉讼与人大监督的协作研究》调研论文作交流发言,分别从检察公益诉讼与人大监督为什么需要协作、实践中两者如何协作、存在问题及建议四方面进行汇报,紧密结合实际,数据详实,案例丰富,论证严谨,具有较强的学术价值和实践借鉴意义。此文荣获“生态环境领域公益诉讼理论创新与实践发展”全国论坛评选特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