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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法院、省检察院联合召开深入推进量刑规范化和量刑建议工作新闻发布会
2022-07-01 12:04:22 来源:本站 编辑:王水晶

2022年6月30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四川省人民检察院联合召开深入推进量刑规范化和量刑建议工作新闻发布会,共同发布《<关于常见犯罪量刑指导意见(试行)>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新版《实施细则》)。

发布会上,四川高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秦海通报全省法院开展量刑规范化改革工作情况,四川省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立克幸义通报全省检察系统开展量刑建议工作情况,四川高院刑二庭庭长魏庆锋对新版《实施细则》做了概要解读,西南石油大学副教授陈自强对量刑工作进行点评。全国政协委员、省法院特约监督员李正国,省人大代表、省法院特约监督员王荔、罗毅,省政协委员、省检察院人民监督员罗俊,省检察院人民监督员胡星受邀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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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海常务副院长介绍,近年来,四川高院深入推进量刑规范化改革工作,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结合我省实际配套先后制定《<关于常见犯罪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试行)》《<关于常见犯罪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二)(试行)》,统称《实施细则》,在全省实施。2014年以来,全省法院适用量刑规范化审理的一审刑事案件约占全部一审刑事案件总数的八成,经过各级法院不懈努力,四川省量刑规范化改革工作稳步推进,取得“四大成效”:

一是体现量刑公平公正。统一了量刑的方法和步骤、量刑情节的适用标准,最大限度地为法官提供了具体的裁量依据和统一的裁量尺度。改革实施至今,全省法院刑事案件量刑总体保持平衡,个案之间、地区之间的量刑更加均衡。

二是提高司法公信力。充分保障当事人和人民群众对量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2014年至2021年,适用量刑规范化案件服判息诉率为86.16%,当庭认罪率为81.22%,高于其他未适用量刑规范化的案件。

三是提升刑事审判水平。要求法官更加严格审慎地审查量刑建议,对于提高法官的量刑能力、增强量刑的说理性和说服力、提升裁判文书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四是有效缓和社会矛盾。《实施细则》明确了当庭认罪、积极退赔、取得被害人谅解等酌定从轻处罚情节的从轻幅度,刑事审判社会矛盾化解功能进一步彰显。

积累“四条经验”:一是党的坚强领导是根本保证。各地法院充分依靠党委“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政治优势,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了量刑规范化工作顺利推进。二是人大政协支持是有力支撑。省法院主动向省人大、省政协报告量刑规范化改革工作情况,省人大、省政协采取调研、座谈等形式支持改革,并对改革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促进量刑规范化改革的良性发展。三是互相配合协作是关键所在。量刑规范化改革工作涉及侦查、审查起诉、法律援助等各个环节,需要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律师等法律职业共同体协同配合。量刑规范化工作不仅促进了刑事审判工作的提高,也推动了侦查、起诉和辩护工作整体水平的提高。四是认真贯彻实施是重要基础。量刑规范化实施过程中,各级法院重视,积极稳妥组织实施,广大刑事法官认识到位,对文本理解透彻,规则适用准确,取得了良好效果。

秦海常务副院长指出,为进一步规范量刑和量刑建议工作,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共同制定的《关于常见犯罪量刑指导意见》,四川高院、省检察院充分调研、精心研究共同研究制定新版《实施细则》。新版《实施细则》主要有以下5大特点:一是严格依法进行。严格在现行法律和司法解释框架下进行,并简化了量刑步骤,更新了量刑方法,补充了认罪认罚从宽等量刑情节,增补了罚金刑、缓刑适用规则。二是方法更加科学。确立“以定性分析为主,定量分析为辅”的通用原则,明确量刑起点、基准刑和宣告刑的调节、确定方法。三是原则性和灵活性兼顾。在坚持原则性的同时,结合四川实际细化解决常见、多发量刑情节适用问题,规定了相应的量刑方法,让量刑规则更加具体丰富。四是系统集成、衔接配套。明确从侦查阶段到二审阶段不同环节认罪认罚的从宽幅度,切实贯彻宽严相济的政策精神,确保罪责刑相适应。五是简便易行、利于操作。量刑步骤清晰简洁、量刑标准清楚明确,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同时有利于增加人民陪审员参与量刑评议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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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克幸义专委通报指出,自施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以来,全省检察机关深入推进量刑建议精准化、规范化、智能化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2019年至2022年5月,全省确定刑量刑建议提出率从40%左右,提升并稳定保持在95%以上;确定刑量刑建议采纳率保持在97%以上;被告人服判息诉率保持在99%左右。我省量刑建议工作总体质效,位居全国检察机关前列。

一是有效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认罚,经协商同意检察机关量刑建议,有助于其增强接受教育矫治的自觉性,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立面。2021年至2022年5月,全省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案件,一审后被告人上诉率仅为1.2%,低于其他刑事案件约16个百分点。

二是明显提升刑事诉讼效率。对认罪认罚的案件,依法能适用速裁程序或者简易程序的,检察机关在量刑建议书中明确提出程序适用的建议。2021年以来,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的案件,适用速裁程序审理的占36.3%;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占45%;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占18.7%,比2018年下降约26个百分点。

三是更好保障当事人权利。健全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衔接机制,依法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能适用缓刑的依法提出适用。2021年以来,认罪认罚案件不捕率36.2%,高于其他刑事案件2.9个百分点;不诉率17.4%,高于其他刑事案件6.2个百分点。

四是有力促进量刑公正。近年来,全省确定刑量刑建议提出率和采纳率已提升至较高水平,上诉率长期保持在较低比率。表明控辩审三方在量刑方面的认识更趋一致,案结事了的效果进一步彰显。

立克幸义专委介绍了主要做法:一是规范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检察机关秉持客观公正立场,坚持证据裁判原则,在稳定保持较高适用率的基础上,更加注重提升认罪认罚案件质效。加强对认罪认罚自愿性和合法性的审查,防止犯罪嫌疑人违背意愿认罪认罚情形发生。绵阳市检察机关办理的付某盗窃案被最高检评为“全国十大优秀侦查监督案例”。二是着力提高量刑建议精准度。制定危险驾驶、盗窃、毒品等常见犯罪类案证据指引,引导公安机关在做好定罪证据收集的同时,加强对量刑证据的收集,从源头上保证认罪认罚案件质量。依托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建立本地量刑数据库和量刑智能辅助系统,为精准量刑建议提供大数据参考。三是做细做实量刑协商。通过播放认罪认罚宣传片、加强释法说理和证据开示等方式,使犯罪嫌疑人充分了解认罪认罚可能带来的法律后果,引导其真诚认罪悔罪,重视吸收和采纳其合理意见。四是加强量刑建议监督管理。省检察院制定《关于在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加强量刑建议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试行)》,围绕量刑协商、量刑建议审核、量刑建议调整等关键环节,提出10条监督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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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实施细则》的发布标志着我省量刑规范化改革迈入全新篇章,下一步,四川高院和省检察院将加强培训指导、调查研究、解释宣传等工作,不断深化量刑规范化改革,切实提升量刑和量刑建议工作水平,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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