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在线广安6月16日讯 端午假期期间,广安区人民法院立案庭联合当地人民调解委员会运用“诉调对接+司法确认”纠纷解决机制,对一起宾馆坠亡案件的人民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既节省了司法资源,又避免了群众诉累,实现了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平等保护。
(图为李先锋组织当事人进行司法确认)
2021年5月8日,案件死者王某某因工作需要从成都到广安出差,并居住于涉案宾馆中。5月24日晚,死者王某某与同事一起出去吃宵夜。凌晨2点40分左右,王某某从二楼阳台窗户意外坠亡。广安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介入案件后,在尊重客观事实的前提下,组织死者家属、死者生前所属公司及涉案宾馆进行多次调解,并本着自愿、平等、友好协商、互让互谅的原则,促使三方在6月12日达成了调解协议。鉴于人民调解协议无法律强制力,广安区人民调解委员会特向我院申请对该协议进行司法确认。尽管仍在端午假期,但考虑到死者家属已来广多日,希望能尽快回家处理死者后事,立案庭负责人李先锋与书记员苏荣果断放弃休假开展工作。6月13日,立案庭负责人李先锋在充分了解案件具体经过,并询问各方当事人意见后,依法对该人民调解协议进行了司法确认。同时,当事人对法院和调委会不辞辛劳为民办事表示感谢并送来锦旗。
(图为李先锋与广安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共同接受锦旗)
“诉调对接+司法确认”工作模式是将调解程序前置,充分发挥人民调解零收费、高效率、手续少、耗时短的优势,使矛盾纠纷在进入诉讼程序前即化解在调解阶段,调解成功后即可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由法院依法审查后出具司法确认裁定书,该司法确认裁定书拥有的法律效力,给双方当事人吃上了“定心丸”,戴上了“紧箍咒”,让问题解决得更加高效彻底,实现“1+1>2”的效果。
近年来,广安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始终将多元调解工作作为一项中心工作来抓,充分发挥司法确认的制度功能,畅通诉非衔接通道。通过及时准确对人民调解委员会等调解机构作出的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赋予其法律强制力,从而安定人心,促进纠纷快速解决,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 (付小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