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在线宜宾6月3日讯 为深入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系列活动,切实将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转化为具体措施和工作成效,2021年以来,宜宾市珙县人民检察院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坚持“民有所呼、我有所行”,立足检察职能,多措并举,搭起检察为民“连心桥”,以为民办实事的成效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让检察“蓝”更好的服务人民。
聚焦弱势群体保护,解决群众难题
司法救助,解群众生活难。充分发挥司法救助“救急解困”功能,发现一起故意伤害案被害人系建档立卡贫困户,无力承受高额医疗费,主动对其开展司法救助,提供救助金3000元,帮助解决了燃眉之急,度过难关。同时协助市院开展刑事被害人司法救助工作,发放司法救助金12万余元,让困难群众感受到党和国家的温暖援手,更加积极地面对生活,感恩生活。
支持起诉,解群众维权难。运用支持起诉职能,为弱势群体维护合法权益提供司法救济路径,展现检察温度。通过梳理案件,发现一起追索劳务报酬案、一起交通事故侵权责任纠纷案均符合支持起诉条件,随后指派专人成立办案组,对两起案件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向法院发出支持起诉书,让困难群众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法律帮助,合法权益能够及时得到司法保护。
行政协商,解企业复工难。通过履行行政检察职能,将涉民营企业行政案件的争议化解纳入重点工作,针对辖区内一起涉民营企业行政争议案件,邀请行政单位、涉案民营企业召开磋商会积极开展普法释法,有利的化解了矛盾,为民营企业复工复产提供了有效帮助,既维护行政管理秩序,又兼顾企业的发展,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守护民生民利
清查校外托管场所,守护教育安全。针对校外服务托管场所管理乱象,联合行业主管部门对辖区内托管服务场所进行专项清查。对无营业执照及相关证件、无健康证从业人员、无消防设施、安保配置等方面无保障的“三无”托管机构,要求其限期进行整改,有效地提升了校园周边安全,为广大学生创造了良好的成长环境。
治理天然水源污染,守护饮水安全。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加强对饮用水水源地的保护,保障广大群众饮水安全,积极开展饮用水源地的保护工作,发现一起养殖场违规排污污染村民饮用水源案件,通过向镇政府、县环保局送达诉前检察建议,督促相关部门认真履职,对违法排污污染环境现象进行全面整治,健全水源地保护相关设施,让污染得到及时治理,有效地保护了群众的饮水安全。
清理取缔“三无”船只,守护生态环境。联合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和孝儿政府对孝儿镇全域开展“三无”船只清理取缔行动。目前,相关单位已协同执法,将孝儿镇境内的“三无”船只全部清理取缔,进一步加强了对长江支流南广河的保护,促进长江水域生态环境修复。
健全制度机制,畅通服务渠道
健全司法救助制度,畅通救助渠道。建立《关于进一步强化国家司法救助告知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强对涉法涉诉困难群众的关怀和保护,实行主动告知、主动救助、规范救助、联合救助的司法救助机制,有效解决了因案致贫、因案返贫导致的家庭经济困难。
落实法治副校长制度,畅通普法渠道。认真贯彻执行“一号检察建议”,履行检察机关普法释法职能,全面落实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参与制订学校法治教育计划,协助学校开设法治教育课程,结合学校实际和学生特点,以案释法,实施有针对性的法治教育。目前,已在全县开展“法治进校园”普法宣传讲座5次,累计发放宣传手册4000余册。
升级改造检察12309,畅通信息渠道。通过建设“一站式”服务平台,升级改造检察12309服务中心,以“中心+点”模式,在全县161个村,15个社区设点,投放《珙县人民检察院便民服务手册》5000余册,让老百姓足不出村,就能了解检察院办案和办事流程,切实将检察服务触角延伸到人民群众需要的每一个角落。(李钰龙)